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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长沙市选拔赛开始报名了

 


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

长沙市选拔赛总体方案

 

一、大赛目的与特色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价值,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三、大赛时间

20185月—7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长沙市委、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1),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各类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特邀省内外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创业孵化服务机构、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国内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五、参赛对象

长沙市辖区的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参赛。

六、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主体赛和专项赛两部分,其中:主体赛面向各类群体,重点是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按照区县(市)初赛、市级复赛、市级决赛三个阶段实施;专项赛面向去产能转岗职工、残疾人两类特殊群体,市级专项赛合并至主体赛统一进行。

七、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两届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5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53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5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项目第一创始人必须为去产能转岗职工或残疾人。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八、报名方式

大赛共分为十一个赛区,即芙蓉赛区、天心赛区、岳麓赛区、开福赛区、雨花赛区、望城赛区、长沙县赛区、宁乡赛区、浏阳赛区、长沙经开赛区和长沙高新赛区。参赛企业(团队)原则上到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县(市)比赛,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就读学校、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区县(市)比赛。孵化基地推荐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孵化基地所在区县(市)比赛。

报名参赛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登记表(附1

2.参赛声明(附7

3.主创团队身份证

4.营业执照(已登记注册的)

5.商标、专利、版权等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6.获奖证书

7.社保缴费记录

8.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须提交复印件两份,同时提供原件查验。符合专项赛报名条件选手还须提交身份证明。

九、赛事流程

(一)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时间:20185

大赛通知下发后,各区县(市)要重点深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及高校和技工院校、社区等进行宣传,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积极报名参赛,同时认真把握大赛总体方案对参赛队伍的要求,加强对参赛队伍资格的审核,确保推荐上报的参赛队伍符合大赛组委会的要求。

(二)区县(市)初赛

时间:20185月—6

区县(市)初赛由各区县(市)自行组织,形式自定,但应该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项目路演等内容,各区县(市)原则上共推荐9个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复赛,其中创新组4个,创业组4个,专项组1个,同时大赛组委会将在基础名额上根据区县(市)报名情况及项目质量对名额进行适当调整。620日前,区县(市)初赛需全部完成。

(三)市级复赛

时间:20186月—7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大赛报名条件,对晋级市级复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外公布市级复赛参赛项目名单。市级复赛采取项目路演评分的方式进行,采取5+3”模式,项目路演不超过5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3分钟。创新组和创业组各选出前10名进入市级决赛。

(四)市级决赛

时间:20187

市级决赛采取基础评分和现场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项目路演采取6+6”模式,项目路演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6分钟。创新组和创业组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如果专项赛选手未进入市级决赛,则大赛组委会将从创新组和创业组决赛优秀奖中各划拨一个名额奖励专项赛优秀选手)。大赛组委会将根据选手的综合能力择优推荐创新组项目5个、创业组项目5个和专项赛项目2个参加省级选拔赛。

十、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针对“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

(二)评审规则

市级复赛采取项目路演评分的方式进行。市级决赛采取封闭式基础评分与项目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封闭式基本评分占30%,现场路演评分占70%,两次评审分数按权重加总即为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

十一、奖项设置及奖励方式

(一)参赛项目奖

主体赛创新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奖4名;

主体赛创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奖4名;

大赛组委会对获得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奖金。

(二)优秀导师奖

对长期跟踪项目成长、悉心指导参赛选手且获得优异成绩的导师颁发“优秀导师奖”证书,并给予奖金。

(三)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

对大赛作出特别贡献的创业服务机构或获奖项目所在创业孵化基地授予“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

(四)优秀组织奖

对举办了区县(市)初赛并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区县(市)授予“优秀组织奖”。

十二、宣传发动

为丰富大赛活动内容,扩大赛事影响,区县(市)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创业课堂、创业培训、创投对接、交流展示等配套活动。大赛组委会将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同时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推广、投融资对接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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